职工在跟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之后,就要依据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,在没有出现法定或者是约定的情形时,随意解除劳动合同,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。那么,员工在上面情况下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呢?
下面由温州招聘网资深法律顾问为大家解答。首先我们先来看一则案例。
案例再现
2002年7月,王某从某地质院校毕业后,被一家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录用,并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。按合同约定,王某负责一线开采,由企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,工资待遇与企业管理人员相同。
工作后,企业为其提供了半年的培训,然后按劳动合同约定,被安排到一线工作,但这家企业又一直没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设备。于是,王某找企业负责人,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约定。可企业却说,王某是按管理人员对待的,不是真正一线工人,不能像一线工人那样领取劳动保护设备。由于其工作需要,又无法享受企业机关科室人员的工作环境。
王某认为,该企业的这种做法显然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条件的约定,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。企业则提出,如果王某擅自解除劳动合同,则应按劳动部《违反《劳动法》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》第四条规定,赔偿企业录用和培训费用。王某不服,便到当地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诉,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裁定:企业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条件的规定,王某可以解除劳动合同,不需支付赔偿费用。
案例解析
关于劳动者的劳动条件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19条明确将其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之一。第32条规定: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…;(三)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"。
本案中,当事人双方,已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条件,企业却以其工作性质比较特殊为由不予提供,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。
王某根据上述规定,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。在劳动合同的几项主要内容中,人们往往对合同期限、工作内容、劳动报酬等“硬件”要素比较注意,却往往忽视了劳动条件等“软件”要素。
实际上,必要的劳动条件,不但是劳动者身体健康的保障,而且也是劳动者顺利履行义务的保障。如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关于劳动
条件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,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履行义务就会失去保障。所以,劳动者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。